陕西司郎中
官名。即“陕西清吏司郎中”。
官名。即“陕西清吏司郎中”。
官署名。简称山东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山东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东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锦衣等三卫及辽东都司之
官名,汉置。汉边郡候官中有候丞,佐候(候官之长)掌候官辖内侦察、报警诸事。参看“候”、“候官”条。
官名。西晋置。《晋书·武帝纪》太康元年(280): “六月丁丑,初置翊军校尉官。”唐彬自右将军征拜,地位与北军五校尉同,大驾出行时,与五校并行护驾,东晋初沿置,后罢。南朝宋置为“东宫三校”之一。武官名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始置,掌理调节粮食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撒,其事权改归民政科。
阶官名。金朝置,为内侍阶官,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三阶,秩正九品下。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内侍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九品下,称司仆郎。掌宫仆。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掌亲王府事务。辽朝为南面官署置内史、长史、参军等职。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封晋王甘麻刺于漠北,改王傅为内史,秩从二品,置官十四员。仁宗延祐五年(1318),置司于京城,升正二品。设内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记明代福建参政魏鉴、瞿庄笞死奸吏,“太祖曰:今两参政能置奸吏于极刑,所谓惟仁人能恶人也。特赐玺书劳之。”
满语,差事之意。清制,各部郎中以下官,凡实际负责掌印、主稿等事者,皆称乌布。官名。清置,位在各部郎中以下,负责掌印、主稿等事。乌布是满语,意为差事。
官名。即宫闱令。
官名。梁皇弟皇子府始置功曹史,陈沿置。北魏始于诸王府置功曹参军事,北齐皇子王府复设功曹史。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复设功曹参军事。唐制员额一人,秩正七品上,掌文官簿书、考课、陈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