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部左侍郎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特简。与陆军部右侍郎共佐陆军部尚书管理陆军行政事宜。宣统二年(1910),改称陆军副大臣。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特简。与陆军部右侍郎共佐陆军部尚书管理陆军行政事宜。宣统二年(1910),改称陆军副大臣。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丞相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舆”。
辽、金授给西夏国主的封爵。有时称大夏国王。李继迁、李德明和夏景宗元昊、惠宗秉常、崇宗乾顺、仁宗仁孝都曾获此爵号。
官署名。民国置,属财政部,掌管全国的赋税工作。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其职掌为:一、国税的赋课和征收;二、国税的管理和监督;三、土地清册
即“东北路都统军使司”。
官名,颛顼时有此官,掌司天。《史记·历书》:“少皞氏之哀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扰……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官名。部落中掌管宗教职能的原为巫史之流,是沟
官名。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顺治十一年(1654)设,满州、汉军各一人,后改满、汉各一人。掌督捕逃人事。康熙二年(1663)改隶兵部。三十八年,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遂裁。
官名。清末置,为巡警部的副长官,见“巡警部”。
官名。即“司法参军事”。官名。掌鞠狱丽法、督盗贼、知脏贿没收。唐置,在府为法曹参军,在州为司法参军,在县为司法。见《新唐书·百官四》。
官名。元置,为太史院的佐官,秩从三品,员额二人。
官名。清代河道总督所辖绿营兵称河标,其统率之将官为河标副将。见《历代职官表·河道各官》,参看“河道总督”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