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政务处的长官。见“行政院政务处”。
惩处官吏的刑罚。① 谓鞭刑。《尚书·虞书·舜典》: “鞭作官刑。”孔安国传: “以鞭为治官事之刑。”②对官吏黜陟废置等惩处之法的泛称。《周礼·天官·大宰》: “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史记·五帝本纪》
官名。即钩盾丞。
官名。隋于诸王府置学官长一人,唐沿置于亲王府,掌教内人。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宗室及官犯案件。
官名。金朝置,掌稽察之事。设于陕西、河南,一至二员,秩正五品。宣宗南迁后,改称讥察使,秩从七品。陕西讥察使设在秦州,河南讥察使设在唐、邓、息、寿、泗五州。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军官。北皮室军长官。多以勋戚及亲信大臣任之。
官名。西汉置,属京兆尹,秩比千石,主帝王出巡时有关离宫别馆饮食起居事宜。东汉仍置,减为六百石。官名,掌管厨师膳食等之伙食官,属京兆尹。《汉书·百官公卿表》:“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景帝二年(应
女官名。北魏置。视四品。见《魏书·皇后列传》。
清朝官吏出身之一种。又称“异途”。详“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