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大制置发运使
见“发运使”。
见“发运使”。
厂库名。明置于北京宣武门。设掌厂太监一员,贴厂、佥书无定员。辖匠头六十人,小匠若干名。初与盔甲厂职掌略同。万历三十三年(1605)后,专掌铳炮、火药营造。天启六年(1626)五月尽毁于大爆炸。遂于西直
官名。宋置,其职掌及任职资格与五岳、四渎庙令同。参见“五岳庙令”。
自秦至西汉,地方实行郡县二级制,郡直接中央;自东汉至魏晋南北朝为州县之间的一级地方政府。隋炀帝与唐玄宗时又两度改州为郡,此后州郡仅为互名,如宋代无郡的建置,而常以郡代称州。郡的行政长官是太守,兼理司法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一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上,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
官名。即别帅、副将。清人顾炎武《日知录七·夏奡舟》:“古人以左右冲杀为阵,其锐卒谓之跳,别帅谓主。”见《陈书·高祖纪》。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从九品,为散职。武散官名。隋炀帝时置,秩从九品。
参见“钦差大臣”。
官名。①亦作“内言”。相传舜时有此官,职掌承上启下,传宣上命,受纳奏言。《尚书·舜典》:“命汝为纳言,夙夜出入朕命,惟信。”孔安国传:“纳言,喉舌之官也。听下言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必信也。”战国亦置
官名。即侍御史之临时奉命督军者。《晋书·职官》: “东汉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置督军御史,事竟罢。”东汉末及三国魏、吴,以兵事日多,亦或置之。官名,东汉光武始置,即侍御史奉命临时督军者,掌监察军队
官名。新疆回部哈密、吐鲁番二部先后于清康熙及乾隆年间内附,清政府分别将两部各编为一旗,以其部长为札萨克,其后均进封为郡王。其下置协理台吉、管旗章京、参领、佐领等官,一如蒙旗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