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由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置,隶中书省刑部,掌孥收产没之籍。设提领、同提领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掌理犯刑案者财产籍
官名。见“四帐都详稳司”。
官名。西晋末凉州刺史张寔置。掌管凉州地区的羌族事务,张诜曾为之。见《晋书·张轨传》。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机构。设于武宗至大元年(1308),置司于旺兀察都 (今河北张北县北),掌修建中都等务。四年,罢。
官名。吐蕃官,整事大相,与副整事、小整事等共任国事。
见“转运使”。官名。宋置,见“转运使”。
官府书契。《周礼·天官 ·宰夫》: “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孙诒让《正义》: “官契,即小宰八成之书契也。”
即“奚六部秃里”。
警察职名。执行警察事务的人员,在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称为巡警,国民党政府时期改称警士。在警管区内,由警长一人带领,从事本段巡逻、守望、值班等各种勤务。与巡官和警长合称“巡官、长、警”。参见“巡官”。
使职名。即丽正殿修书使,唐玄宗开元七年(719)置。十三年改为集贤殿书院学士,以五品以上官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