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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中正

官名,三国魏置,掌考察州郡人才品德,分为九等,作为选官的依据。其后,两晋南北朝沿置。隋朝讳“中”字,改称“郡正”,唐废。见《隋书·百官志中》、《通典·职官十四·总论州佐》。


官名或吏名。三国魏初司空陈群创设,其职任是品第人物,以作政府用人的根据。中正须选本地人充任,由各郡长官推荐,中央任命,往往由中央官员兼任本郡中正。晋代称郡中正为小中正,由州的大中正推举,经司徒复核,然后提交尚书省选用。北魏亦有中央任命的郡中正,由司徒荐举,尚书诏除,多冠“”为称,如《魏书·辛雄传》记辛纂以左光禄大夫(正三品)领河南邑中正; 亦偶有加“”为称的,如《魏书·儒林·张伟传》记伟为太原人,世祖时为中书侍郎、本国大中正。北魏除中央任命的郡中正之外,另有太守辟任的郡中正,为郡属吏,职主郡吏选除,其地位与功曹约略相当,其员额有的不止一人,且如功曹、主簿,有“光迎”的名目。北齐、北周之制同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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