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司空
官名。又称国司空。战国秦置,掌工程营建和役使刑徒。《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军人买(卖)禀禀所及过县,赀戍二岁; 同车食、敦(屯)长、仆射弗告,戍一岁; 县司空、司空佐史、士吏将者弗得,赀一甲; 邦司空一盾。”《商君书·境内》,“其攻城围邑也,国司空訾其城之广厚之数。”
官名。又称国司空。战国秦置,掌工程营建和役使刑徒。《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军人买(卖)禀禀所及过县,赀戍二岁; 同车食、敦(屯)长、仆射弗告,戍一岁; 县司空、司空佐史、士吏将者弗得,赀一甲; 邦司空一盾。”《商君书·境内》,“其攻城围邑也,国司空訾其城之广厚之数。”
宋朝特别法之一。神宗熙宁三年(1070)立仓法。吏人皆给厚俸,称“重禄法”。领取重禄吏人称“重禄公人”,重禄公人受贿或勒索,即从严惩罚。朝廷各司及监司、各州皆行之,以图养廉。
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
官名。元置,见“行中书省”。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设置年代不详。管辖吐蕃朵甘思 (今青海东南部、四川甘孜及西藏昌都地区) 之地及四川黎、雅地区。设宣慰使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都事各二员, 捕盗官三员, 镇抚二员。
官名。又称云州管内宣谕招抚使。辽圣宗统和四年 (986) 以节度使韩毗哥、翰林学士邢抱朴充任,抚慰山西州县。
官名。唐朝军器监甲坊署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出纳甲胄、杂作及工匠等。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为厅之长官,掌厅事。清制,直隶厅或厅之长官,分设理事同知、理事通判、抚民同知及抚民通判。属同知者,正五品; 属通判者,正六品。官名。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置,属奉天府。员额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施用于境外,地位较低。武帝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品拟伏波将军等号。参见“度河将军”。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筹计全军战具军火等事。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授官的文凭,即告身。《旧唐书·宪宗纪下》:“启初拜桂管,启吏赂吏部主者,私得官告以授启。”唐杜荀鹤《贺顾云侍御府主与子弟奏官》:“《孝经》始向堂前徹,官诰当从幕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