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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将作院,掌制造宫内金玉冠帽、束带及金银器皿。世祖中统二年(1261),初立金玉局,秩正五品; 至元三年(1266),升为总管府。置达鲁花赤、总管各二员,正三品; 副达鲁花赤二员,正四品; 同知二员,从四品; 副总管二员,正五品。下辖制造司局十余所。


官署名。元中统二年(公元126年)置金玉局,次年改为总管府,后定秩为正三品,掌造宝贝金玉冠帽、系腰束带、金银器皿、并管理诸司局事务。以总管同知各二人为正副主官,达鲁花赤、副达鲁花赤各二人为监官。下设副总管、经历、知事、照磨、管勾、令史、译史、奏差。领玉局提举司、金银器盒提举司、玛瑙提举司、阳山玛瑙提举司、金丝子局、鞓带斜皮局、浮梁瓷局、画局、管领珠子民匠官,妆钉局、大小雕木局、宣德、隆兴等处玛瑙人匠提举司、温犀玳瑁局、上都金银器盒局、漆纱冠冕局、大同路采砂所、管匠都提领所、监造诸般宝贝官、收支诸物库、行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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