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举
宋朝举人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又称请解。即举人向州、府或转运司、国子监、太学等投纳家状,申请应举。获准后,方许参加解试。
科举制度中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唐制是由应试士子带着身份、履历证书至所在县申请应举,县试合格后即可申请参加府州的解试。宋代沿袭唐制,由应举者向府州或转运司、国子监、太学等投送家状,申请应举。请举获准,方可参加考试。
宋朝举人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又称请解。即举人向州、府或转运司、国子监、太学等投纳家状,申请应举。获准后,方许参加解试。
科举制度中参加解试的一种手续。唐制是由应试士子带着身份、履历证书至所在县申请应举,县试合格后即可申请参加府州的解试。宋代沿袭唐制,由应举者向府州或转运司、国子监、太学等投送家状,申请应举。请举获准,方可参加考试。
官名。三国魏置。七品,职掌不详。
见“十雄将军”。
金朝官营的质典库。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以民间质典利息过重,遂在中都、南京、东平、真定等处设官营质典库,名为流泉务,取息助官吏廪给。各设使、副使一员,掌解典诸物,流通泉货。大定二十八年(1188
官名。宫人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唐朝始置,二员,正六品,隶尚宫局,掌宫内文簿出入,录为抄目,审而付行; 牒状无违,然后加印。宋朝隶尚书内省。金同唐制。明洪武五年(1372)置二员,十七年定品秩,正六品,永
唐德宗贞元七年(791)令常参官每日二人引见,问以政事,谓之巡对。
僧官名。各佛教寺院皆置,主持寺务。与上坐、都维那合称寺院三纲。东汉时白马寺以知事主寺务,东晋以后始称寺主。北魏僧令曾为嵩高闲居寺主。宋朝徽宗政和三年 (1113) 禁僧、尼称寺主、院主、庵主等,后遂以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侍卫”。
监狱名。夏代后期设置,见“夏台”。
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设,办理筹备宪政事宜。下辖调查、编纂两科。参见“理藩部”。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乐官。掌教乐,祭祀时则率属而舞。《周礼·春官》: “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十人”, “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