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辽朝北面官,辽灭渤海以后,仍保留其王族族帐,置渤海帐司总其事。置宰相、太保、挞马等职。
副职。《仪礼·聘礼》: “使次介假道。”《说苑·臣求》: “公孙支以次卿以佐之也。”
官名。汉朝为重号将军之一,与前、左、右将军并位上卿,位次大将军及骠骑、车骑、卫将军。有兵事则典掌禁兵,戍卫京师,或任征伐。设长史、司马等僚属。平时无具体职务,一般兼任他官,常加诸吏、散骑、给事中等号,
官名。东汉太尉府属吏。主阁下威仪事。晋、南朝宋、北魏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九品中。官名,也写作“下令史”,閤阁通用。汉始置,掌阁下威仪事。晋、南朝宋、北魏沿置。参看“下令史”条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监军四人,官阶为职同旅帅,掌侍应杂务。
官名。唐朝尚书省吏部兵部南曹官,高宗总章二年(669)置,各一、二员不定,多由员外郎权判,掌核选人解状、簿书、资历、考课。
官名,掌教化,导民为善。由县三老推选,不常置。三老有乡三老、县三老、郡三老、国三老。《后汉书·王景传》:“父闳,为郡三老。”《后汉书·明帝纪》:“三老、五更皆以二千石禄养终厥身。”参看“国三老”条。乡
官署名。辽于五京均置都总管府,属南面京官。有都总管以掌本道军事,兼知本京府事;称为某京都总管、知某府事,以同知府事佐之。
地方治安军之一,亦称弓兵。弓手在北宋本为县役的一种,由县尉统率,掌捕捉盗贼,巡查市场。一般从中等以上户拣差。服役期有的长达七年以上。神宗时弓手由县役改为雇用,南宋时遂成为隶属于县尉的地方治安军。
官名。三国魏文帝黄初(220—226)初置,秘书署属官,亦称“秘书郎”。两晋因之,南朝宋以后多称秘书郎,或亦称此名。《梁书·王份传》: “(王佥)策高第,除长兼秘书郎中。”北魏初称秘书郎,孝文帝太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