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大鸿胪接待少数族和外国来使宾客的馆所,西汉设在长安藁街。《汉书·陈汤传》: “斩郅支首及名王以下,宜县头藁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汉朝设置专门接待外国使臣及少数民族头领的宾馆。西汉设在长安城内槀街
官名。战国置。掌宫中执事的低级宦官。《韩非子·难一》: “当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陈奇猷注: “旧注: ‘都丞,宦官之卑者也。’”
官名。清朝长江舰队长官。宣统元年(1909)置。一人,从二品,海军协都统充。掌督率该舰队。
官署名。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 设。掌亲行礼节、斋戒、阅祝版、赞引读祝各事,典守坛、庙并兼理神乐署、和声署各乐舞事。置署长一人,佥事、录事并读祝官、赞礼郎等。
官名。①沿“律博士”。②唐朝国子监置律学,初设博士一员,后增至三员,从八品下,掌教授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兼格式法例; 高宗显庆三年(658)废学,以其隶大理寺,龙朔二年(662)复置
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旧唐书·高祖纪》载:“隋帝诏加高祖假黄钺、使持节、大都督内外诸军事。”持节大都督为隋代沿魏晋南北朝之制,而加黄钺则专杀戮,其权极大,已非寻常人臣之职。
官名,即河堤谒者,汉成帝置,掌治河流水道,水利灌溉,保护堤防等。阚骃《十三州志》:“成帝时,以校尉王延世为河堤谒者,秩千石,或名其官为护都水使者。”参看《汉书·成帝纪》。
官署名。南朝齐置,属中书省。以中书通事舍人四人为长官,实际已脱离中书令的控制,直接受命于皇帝。负责草拟诏书,受理文书章奏,监督指导尚书省及中央、地方各机构执行政务。成为政权的中枢。梁、陈沿置,改中书通
官署名。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负责研究各国学制以资考镜,预备随时改良章程。其局长由学部奏派,局员由视学官内派充,别设译官数人,以任翻译。清末学部所属机构。专事研究各国学制,以
战国秦国丞相的别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天下之事皆决于相君。”丞相宰相的俗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须贾因问曰:‘秦相张君,公知之乎?吾闻幸于王,天下之事皆决相君’……至相舍门,(范睢)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