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室掾史
官名。西汉置,属丞相府。《汉旧仪》载:“郡国守丞长史上计,事竟遣,君侯出坐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计室掾史一人大音者,读敕毕,遣。”
官名。西汉置,属丞相府。《汉旧仪》载:“郡国守丞长史上计,事竟遣,君侯出坐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计室掾史一人大音者,读敕毕,遣。”
官名。晋太官令的属官有厨史二十四人。分领太官厨下之事。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为领兵武职,李伟曾任之。参见《晋书·张轨传》。
文书名。唐朝宰相处理中央官署事务之公文。宋太祖时赵普在中书,其堂帖势力重于敕命,遂令削去,中书仅以堂札子行遣小事。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袍”。
官名。明制,布政使之下有左、右参议,秩从四品,与左、右参政共同分司诸道,掌督粮、督册、分守。清初沿置,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裁撤。参见“道员”。
官名。清朝道员之兼衔。清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皋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之间之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科道,如给事中、监察御史等官补授者为参议道,从四品
官名。金设此官,掌管发行兑换纸币交钞等事务。详见“交钞库”条。
官名合称,即郡守与县长(令)。汉制,县满万户的,其长官称令,不满万户者称长。见《后汉书·百官五·县》。《后汉书·循吏列传序》:“然建武、永平之间,吏事刻深,亟以谣言单辞,转易守长。”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简任。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副长官,见“法制院”。
六部尚书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