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议政王大臣

议政王大臣

官名。清太祖努尔哈赤建国之初,除设八旗总管大臣与佐管大臣统率军旅之外,特设议政五大臣、理事十大臣,王先谦《东华录》说:“凡有听断之事,先经扎尔固齐十人审问,然后言于五大臣再加审问,然后言于诸贝勒。”可见政事的最后裁决,除皇帝外,即为诸贝勒,贝勒也就是王,是当时最高的执政官。天命七年(公元1622年)三月,明定皇子八人为和硕贝勒,共议国政。次年正月,又设大臣八人为副,以观察八和硕贝勒是否公正,参与议政。议政王议政的形式,初期为廷议,雍正《会典》卷一说:“国初于笃恭殿前列署十,为诸王议政之所。入关以后,据《啸亭杂录》卷四记载:“凡 军国 重务不由阁臣票发者,皆交议政大臣会议。每当朝期,坐中左门外会议,如坐朝仪。”雍正初年始设议政处,作为参予议政的王、大臣的办公处所,有事件应交议政王大臣会议者,由内阁转交议政处,经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后复奏。这时议政王大臣的议政形式已与一般阁臣及军机大臣等议政形式相同。议政大臣与议政处在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时仍然存在(见《枢垣记略》卷七记乾隆十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军机处奏),但自军机处成立后,参与议政的主要是军机大臣,议政王大臣之名虽存,仅为满洲大学士、尚书的兼衔,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以上谕停此兼衔,此后遂无议政王大臣及议政处之名。

猜你喜欢

  • 银青光禄大夫

    官名。东晋置,即原“光禄大夫”。《通典》卷三四《光禄大夫》:“魏晋以来无员,其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皆银章青绶,其重者诏加金章紫绶,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其重者既有金紫之号,故谓本光禄为银青光禄大夫。

  • 司门承务郎

    官名。隋文帝置司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司门员外郎,见该条。

  • 巡抚副大使

    见“巡抚大使”。

  • 纠察漕运监察御史

    官名。金置,《金史·河渠志》载:“泰和元年(公元1201年)尚书省以景州漕运司所管六河仓岁税不下六万余石,其科州县近者不下二百里,官吏取贿延阻,人不胜苦,虽近官监之亦然。遂命监察御史二人往来纠察之。”

  • 右猛贲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 尚食局直长

    官名。即尚食直长。官名。隋唐为尚食局的佐官,金为尚食局的属官。见“尚食局”。

  • 复囚使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覆”是审察之意。覆囚使掌审察诸州刑狱,审决囚犯。咸亨二年(公元671年),高宗以州县诸囚未断,甚废田作,遣邵师德充关内道覆囚使; 开元十年(公元722年)十月,宇文融除殿中侍御史,

  • 都老爷

    清朝御史之俗称。以御史属都察院,故名。

  • 关谷塞尉

    官名。魏置,《通典·职官十八》“魏官品”条,属于第九品者,在诸县令长相之下有关谷塞尉。此为防守关谷塞之尉,视地方情形而定,并非每县必置。

  • 僧录司副印

    官名。清朝僧录司副长官。天聪六年(1632)设,一人。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分掌天下释教之事。道光二十四年 (1844) 定制,兼善世等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