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京学
辽朝官立学校。道宗清宁元年(1055),“诏设学养士,颁经及传疏,置博士、助教各一员”。
辽朝官立学校。道宗清宁元年(1055),“诏设学养士,颁经及传疏,置博士、助教各一员”。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通州监”。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导洛水入汴河,置导洛通汴司,设都大提举总领其事。三年,改汴河堤岸司,仍设都大提举。八年,令隶都水监。
官名,秦和汉初称郡守,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为原的长官,掌治其郡。凡郡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佐官有丞、尉(都尉),属
海关征税部海班、海事部运输科与巡船班的洋员,地位在管驾正、管驾副之上。见“征税部”、“海事部”。
官署名。金置,属尚书省。设局长,秩从八品,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副局长,秩正九品,佐助局长理事;管勾尚书省乐工,从九品,管理尚书省的乐工。
官署名。元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置上都路总管府,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给留守司印,皇帝幸大都时行留守事,皇帝还上都则行使总管府职权。十九年(公元1282年)合留守司与总管府为一署,改建为上都留
元军名。南宋之制,对于戍边或实战的军士,于领俸的口券——熟券之外加发一种口券,称为生券,凭生券可另支一份军饷,一般均折钱付给。仅得熟券的军队称为熟券军,加得生券的军队称为生券军。生券军的军士多较年轻,
(1)杂任职名。唐置于府州县,以防守囚系。其员额三京府各十八人,大都督府十六人,中都督府、上州、京县各十四人,下都督府、中州各十二人,下州、中县各八人,中下县、下县各六人。《吐鲁番文书》说郡县典狱均由
官僚属吏。《周礼·天官·大宰》: “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属,以举邦治。”郑玄注: “官属,谓六官其属各六十。”属吏、下属官吏。《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属。”注:“官属,谓六官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