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警务科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职制,考核巡警官吏,管理消防、风俗、交通警察,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职制,考核巡警官吏,管理消防、风俗、交通警察,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见“仪仗都部署”。
官名,汉置,西汉初,承秦有中谒者令,汉武帝因游宴内庭,遂改中谒者令为中书谒者令,并置仆射。汉宣帝时弘恭为中书谒者令,石显为中书谒者仆射。仆射为令之副,与令共掌出入奏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
参见“法部左侍郎”。
官名,汉朝在三辅置委输官,掌转运及积存货物。《史记·平准书》:“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以司长为主官,司内分设总务、管理、筹划三科,各设科长、科员。北洋政府沿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管理航路、航路标志;二、监督造船、船舶、
周朝封赐公卿大夫作为世禄的封邑。《周礼·天官 ·大宰》郑玄注: “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周召、毛聃、毕原之属在畿内者。”分封制时代诸侯封赐所属卿大夫作为世禄的田邑。采邑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劳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农工商大臣。官名。清末置,员额一人,为农工商部长官。见“农工商部”。
即“崇德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匠师司长官,员一人,掌城郭宫室之制,及诸器物度量。下设小匠师下大夫、小匠师上士以佐其职,领内匠上士、外匠上士、司量中士、司准中士、司度中士、掌材上士等官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元和元年(公元806年)诏举,陈岵及第;元和三年(公元808年)诏举,萧睦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