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考功清吏司

考功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考功司。明清吏部四司之一。掌理官吏考课、黜陟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考功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 (1425) 南京吏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 (1644) 沿置。设郎中满洲三人,汉一人,员外郎满洲二人,蒙古、汉各一人,主事满洲一人,汉二人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分置本房,山东甲、江南甲、北直甲、广东甲、火房等机构分办司务。宣统三年 (1911) 改组内阁,设铨叙、制诰等局,遂裁。


官署名。明设,为吏部的第四司,掌官吏考课,黜陟升降。《明史·职官一·吏部》:“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考功掌官吏考课、黜陟之事,以赞尚书。凡内外官给由,三年初考,六年再考,并引请九年通考,奏请综其称职、平常、不称职而陟黜之。陟无过二等,降无过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察以巳、亥年。五品下考察其不职者,降罚有差;四品上自陈,去留取旨。外官三年一朝,朝以辰、戌、丑、未年。前期移抚、按官,各综其属三年内功过状注考,汇送复核以定黜陟。仓场库官一年考,巡检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府州县官之考,以地之繁简为差。吏之考,三、六年满,移验封司拨用。九年满,又试授官。惟王官及钦天、御用等监官不考。”清沿明制,清末废。

猜你喜欢

  • 四行联合办事总处

    国家最高金融经济机构。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时,国民党政府为适应特殊环境的需要,进一步垄断全国的金融事业,在上海设立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银行联合办事处,并在各地设立分处。次年迁

  • 掌刍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掌刍中士佐官,正一命。

  • 接伴使

    见“馆伴使”。官名。见“馆伴使”。

  • 西京左藏库使

    官名。北宋初置,属西班诸司使。初有以正官充任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用为武臣阶官。北宋前期,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改武臣阶官,换为武经大

  • 审判员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执行审判事务。下设学习审判员助佐之。

  • 小司寇上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次官,员二人,省称小司寇。佐大司寇卿掌刑政,主持刑法的制订及执行。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北周仿《周礼》之制设置,为大司寇卿的副职。《

  • 陕西司郎中

    官名。即“陕西清吏司郎中”。

  • 都水少令

    官名。都水监次官,隋炀帝大业五年(609)以后,改都水少监置,从四品。参见“都水监”。官名。隋初都水监有丞二人,炀帝加置少监,旋又改少监为少令。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又改为少监。

  • 陕西四川行省

    见“陕西等处行中书省”。

  • 右正一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正六品。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正六品。依例升迁左正一,缺出由左演法升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