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翰林学士院

翰林学士院

官署名。唐玄宗初于翰林院设翰林待诏、翰林供奉,掌撰拟诏旨,批答表疏,开元二十六年(738)改翰林供奉为翰林学士,在宫中别建学士院为其居所,专掌机要诏命,职权甚重。肃宗以后又置翰林学士承旨为院长,虽非正式官署,不置属员,诸学士皆为使职差遣,实际上已成为宫廷秘书机构,并参与议政,有关军国机密重事的诏命(内制)皆由其撰拟下达,分中书省出令之职。五代后晋一度罢,旋复置。宋朝置为正式官署,掌重大诏命撰述之事,以翰林学士承旨为长官,由翰林学士之久次者充任,不常置;翰林学士六员,不轻除授,常不满员; 他官初入院,称直学士院,资深者始除学士; 学士俱阙,以他官暂行院中文书,称翰林权直或学士院权直。宋以后职任渐轻。西夏置,设学士、直学士,仿宋制。金朝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置,以翰林学士承旨为长官,下设翰林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直学士,掌制撰词命,凡应奉文字,带知制诰衔; 翰林待制、修撰,分掌词命文字,分判院事,不带知制诰衔; 再下为应奉翰林文字。自侍读学士以下共二十四员,汉人十员,女真、契丹人各七员。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四年改并为“翰林兼国史院”。参见“翰林学士”。


官署名,金朝置,掌制撰词命,应奉文字。其官有翰林院学士承旨,正三品,掌承旨撰写词命。翰林学士,正三品。翰林侍读学士,从三品。翰林侍讲学士,从三品。翰林直学士,从四品。翰林待制,正五品,不限员,分掌词命文字,分判院事。翰林修撰,从六品,不限员,掌与待制同。应奉翰林文字,从七品。自侍读学士,至应奉文字,通设汉人十员,女真、契丹各七员。见《金史·百官一》。

猜你喜欢

  • 县令佐兼管勾漕河事

    官名。金置,见“府州长贰兼提控漕河事”。

  • 对于犯罪者的任官限制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制规定,凡官员犯流罪已下应免官,至六载然后听仕,若所犯不应流而特配流者,三载以后听仕。

  • 太子中盾署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率更寺,掌巡逻禁卫。设令、丞为长贰。

  • 会府

    即省会所在之府。

  • 酒务

    宋朝榷酒机构。京城及州府县镇皆置,设监当官掌之,或募豪民买扑经营。官名。宋设此官,掌管酒税,分务管理榷酒之事。《宋史·食货志下七》政和四年诏:“酒务官二员者分两务。三员者复增其一,员虽多毋得过四务。”

  • 官署办事单位。北洋政府时始置,一般属于科,有的机关的股相当于科。其主官称股长。

  • 武锋校尉

    官名。东汉末孙策置,以黄盖任之。领兵。见《三国志·孙讨逆传》裴松之注引《吴录》。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领兵征伐,黄盖曾任此官。《三国志·吴书·孙策传》:“勋独与麾下数百人自归曹公。”注:“《吴录》载

  • 宫伯

    官名。① 《周礼·天官》中掌管宫中宿卫的长官,掌担任宿卫的卿大夫的嫡子、庶子及士之嫡子的名籍,负责其职务安排,并执行赏罚。设有中士二人,下士四人。⑤西魏、北周“宫伯中大夫”的省称。官名。掌管官员子弟的

  • 外史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外史司次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外史中大夫”。

  • 爵列

    爵位的等级。《吕氏春秋· 制乐》: “颁其爵列等级田畴以赏群臣。”爵位。《荀子·政论》:“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报也,以类相从者也。”《后汉书·皇后纪序》:“秦并天下,多自骄大,宫备七国,爵列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