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翰林学士院

翰林学士院

官署名。唐玄宗初于翰林院设翰林待诏、翰林供奉,掌撰拟诏旨,批答表疏,开元二十六年(738)改翰林供奉为翰林学士,在宫中别建学士院为其居所,专掌机要诏命,职权甚重。肃宗以后又置翰林学士承旨为院长,虽非正式官署,不置属员,诸学士皆为使职差遣,实际上已成为宫廷秘书机构,并参与议政,有关军国机密重事的诏命(内制)皆由其撰拟下达,分中书省出令之职。五代后晋一度罢,旋复置。宋朝置为正式官署,掌重大诏命撰述之事,以翰林学士承旨为长官,由翰林学士之久次者充任,不常置;翰林学士六员,不轻除授,常不满员; 他官初入院,称直学士院,资深者始除学士; 学士俱阙,以他官暂行院中文书,称翰林权直或学士院权直。宋以后职任渐轻。西夏置,设学士、直学士,仿宋制。金朝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置,以翰林学士承旨为长官,下设翰林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直学士,掌制撰词命,凡应奉文字,带知制诰衔; 翰林待制、修撰,分掌词命文字,分判院事,不带知制诰衔; 再下为应奉翰林文字。自侍读学士以下共二十四员,汉人十员,女真、契丹人各七员。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四年改并为“翰林兼国史院”。参见“翰林学士”。


官署名,金朝置,掌制撰词命,应奉文字。其官有翰林院学士承旨,正三品,掌承旨撰写词命。翰林学士,正三品。翰林侍读学士,从三品。翰林侍讲学士,从三品。翰林直学士,从四品。翰林待制,正五品,不限员,分掌词命文字,分判院事。翰林修撰,从六品,不限员,掌与待制同。应奉翰林文字,从七品。自侍读学士,至应奉文字,通设汉人十员,女真、契丹各七员。见《金史·百官一》。

猜你喜欢

  • 酂人

    官名。同“筮人”。《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参见“筮人”。

  • 慎刑司监

    监狱名。清置,专司监禁内务府管辖的旗人、太监、匠役犯人。对于所监禁的人犯,每日派三旗章京等十一人轮流看守, 女犯则移送内管领处,传该管领下年老妇人看守。

  • 大司农卿

    ①“大司农”尊称。②元朝大司农司次官。仁宗皇庆二年(1313)定置二员,正二品,位次大司农。参见“大司农司”。官名,俸中二千石,掌钱谷金帛货币及边郡急需钱粮供应等。有丞一人,俸比千石。属官有部丞、太仓

  • 公车尉

    官名。“同军尉”。春秋时晋国置。负责管理军队中驾车的御官及训练士卒车乘。大夫爵。《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羊舌大夫) 其为公车尉也信。”参见“军尉”。

  • 瓦里

    管理奴隶的机构。始于契丹遥辇氏时期。于越释鲁遇害,其首恶家属没入瓦里。淳钦皇后时析出为著帐郎君,世宗下诏免之,其后凡内外戚属及世官之家,犯反逆等罪,复没入于此。各宫帐、部族皆有瓦里。官署名。辽置,掌管

  • 实录院修撰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侍从官充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 正名

    官制用语。宋朝称正授吏人为正名。非正授者,则带守阙、私名等名目而行其职。流外吏人必须至正名后,始许按一定选限出官。如门下省甲库令史,补正名后,八选可出为县主簿、县尉。

  • 典卫令

    官名。晋朝王国属官,掌府第警卫。南朝沿置。梁依王国等级不同,自流外五班至流外一班不等。北魏皇子王国置,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九品上。北齐皇子王国、诸王国俱置,皇子王国品同北魏。

  • 南京留守

    官名。北宋置,为南京(今河南商丘南)留监司长官,以知应天府兼任。掌宫钥及京城守卫、弹压、修葺之事,畿内钱谷、兵民之事皆总之。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北迁后临时设置,见“南京留守府”。

  • 营造科

    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