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天文院
官署名。亦称翰林天文局。北宋置,掌观测天象,占候卜筮,以其观测所得与司天监互相关防,以质同异。设天文官、局生、学生分领其事。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并归太史局,绍兴元年(1131)复分置。
官署名。宋置,亦称翰林天文局,属内侍省的翰林院。掌观察天象,占候卜筮,以其观察所得与司天监互相关防,以质同异。置天文官、祗应及学生。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并归太史局,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复置。六年(公元1136年)诏翰林天文局学生、诸色人等传报漏泄天象,并依太史局现行条例处治。
官署名。亦称翰林天文局。北宋置,掌观测天象,占候卜筮,以其观测所得与司天监互相关防,以质同异。设天文官、局生、学生分领其事。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并归太史局,绍兴元年(1131)复分置。
官署名。宋置,亦称翰林天文局,属内侍省的翰林院。掌观察天象,占候卜筮,以其观察所得与司天监互相关防,以质同异。置天文官、祗应及学生。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并归太史局,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复置。六年(公元1136年)诏翰林天文局学生、诸色人等传报漏泄天象,并依太史局现行条例处治。
官名。明置王府护卫指挥使司,掌防御非常,护卫王邸。有征调则听命于朝。其指挥使以下设官如京卫。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大理寺均设,主管有关杂务。
官名。秦置,入汉因之。秩中二千石,有两丞,掌谷货。景帝后元年(前143)更名大农令。官名,秦汉皆置,中二千石,掌谷货。秦和汉初称治粟内史,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改称大司农。有丞二人。属官有
官名。同“卿士”。周朝王室执政大臣。《番生簋铭》: “王命摄司公族、卿事、大史寮。”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交涉员的公署。见“交涉员”。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掌大都、上都金银器及符牌造作十四局工匠。二十四年,止存五局一库,掌毡毯制造等事。秩正三品,隶工部。置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副总管各一员。所辖
即“东征都统所”。
宋朝宗室宅第名。仁宗庆历七年(1047)建,供秦康惠王德芳子孙居住,设专官管理。神宗熙宁三年(1070),以其事归宗正寺。
外交官名。北洋政府始设于驻外使馆,国民党政府沿置,与参赞或秘书共同掌理机要文书和调查报告事项。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