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缺
清朝职官之一种。清制,凡未经实授之缺,谓之署缺。其分两类:一为奏署,即由各衙署长官题奏,经皇帝允准派署,称署某官。一为委署,即由各衙署长官派委署理,称委署某官,如委署主事,委署章京等。
清朝职官之一种。清制,凡未经实授之缺,谓之署缺。其分两类:一为奏署,即由各衙署长官题奏,经皇帝允准派署,称署某官。一为委署,即由各衙署长官派委署理,称委署某官,如委署主事,委署章京等。
领××牧的简称。东汉地方为三级制,即州、郡、县。州的长官称刺史、或牧;领××牧,即掌领××牧,如刘备领豫州牧,孙权领荆州牧、曹操领兖州牧。《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黄初三年)五月,以荆、扬、江表八
参见“司弓”。
见“市舶司”。官署名。宋置,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货。其官称提举。元祐初,诏福建路在泉州置司,大观元年,复置浙、广、福建三路市舶提举官。见《宋史·职官七·提举市舶司》。
官署名。即领军将军(中领军)的官府。东汉末、三国魏即置领军将军,统禁军,护卫皇帝宫禁。虽置僚属,但未正式建府。晋、南朝、北魏沿之。北齐时正式置府、以领军将军或中领军一员为长官,掌禁卫宫掖,主朱华阁外的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铸印与制金银器饰。
官名。清朝笔帖式之一种。即指定员之外所设者,如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设有。详见“笔帖式”。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八“元符二年四月”条有磋迈喀结桑。吴广成《西夏书事译作》“磋迈花结香”。花结香为喀结桑的异译,磋迈为其官称。
官名。清朝外火器营之长官。额设一人,正三品,于营总内拣补。在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总统大臣统领之下,掌外火器营训练之事。
左、右拾遗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拾遗(今正言)为小谏,又曰遗公”。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机构。雍正十二年(1734)置,以福建司选缺满洲郎中领其事。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无定额,由本部堂官酌派,唯有经承二人乃定制。掌核八旗土田、内府庄户,管理入官房宅地亩及征纳岁租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