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勾南京留司御史台事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薙氏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属官,正二命。下设司薙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参见“薙氏”。
有品级的官。品官与非品官相对而言,古代官分九品,列于九品的称入流,不列于九品的无品小官,称未入流。宋代苏轼《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二四上皇帝书》:“又欲使坊郭等第之民,与乡户均役;品官形势之家,与齐民并事。
春秋时期一个有土有民的村社单位。它是一个将户口、土地等登记成册上交于国家的农村公社,国君常用来赏赐臣下。《荀子·仲尼篇》记齐桓公见管仲“……与之书社三百。”《史记·孔子世家》记“楚昭王将以书社地七百里
官名。春秋战国置。守城军吏。《墨子·迎敌祠》: “五人有五长。”小吏名,战国时已有此吏。五长,也写作伍长。五人为一“五”,设五长一人。《墨子·迎敌祠》:“五步有五长,十步有什长,百步有百长。”又《墨子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拟克狄将军等号; 大通三年 (529)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改拟明智将军等号。
汉朝官名,为郡太守和王国相之合称。太守掌治其郡,王国相掌统王国百官,后掌治民。《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参看“太守”“王国相”条。
官名。简称都水司员外郎。明清工部都水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南京工部都水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二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
即“提点刑狱公事”。官名。宋置,又称“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掌察所辖狱讼而平其曲直,所到审问囚徒,详覆案牍,凡禁系淹延而不决,盗窃逋窜而不获,皆劾闻,兼掌举刺官吏之事。见《宋史·职官七·提点刑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笔帖式。所设机构,亦有额定人数。
监狱名。宋置,由侍卫亲军步军司主管,拘禁该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