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从
官场用语。宋朝称翰林学士等高级侍从官为禁从。
官场用语。宋朝称翰林学士等高级侍从官为禁从。
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置司袍袄中士,正二命;司袍袄下士, 正一命, 掌将士服用之袍袄,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
官名。北魏置。游雅于宣武帝时曾任此职。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掌平江、松江等处南镇国寺田产。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宋代太学招补新生的方式之一。其法是在诸路解试终场人中挑选百分之六送往太学补试,称为待补。张士南《游宦纪闻二》说:“淳熙丁酉四年(公元1177年),议者以‘混补’太学生,人数猥冗,遂立‘待补’太学生之法
官名。西晋置。与左、右典牧都尉同属太仆,掌管马、牛的牧养。六品。
北洋政府选拔县级司法官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五月一日公布的《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任用章程》的规定关于县司法公署审判官的考试由各省高等审判厅厅长于省会组织典试委员会执行。典试委员会设
官名。提督学政的别称,又称学台。见“提督学政”条。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改经理司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与原经理司略同。参见“经理司”。
官名。清末度支部会计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即“延昌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