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左右理事官
官名。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右理事官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裁撤。
官名。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右理事官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裁撤。
官场用语。宋朝士大夫向朝廷大臣所上长篇文字,称为长书。
官名。元置,为修内司的主官,见“修内司”。
官名,汉置,掌收工税等。详“工官”、“工官令”条。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景运门直班大臣之属员,掌章奏文移。额定五人,以上三旗每旗所设“门笔帖式”中五人轮值。其中景运门二人,隆宗门、后左门、后右门各一人。分别于各门办理文书事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分置左、右,皆正三命。负责皇帝寝宫的安全,皇帝出行及临朝时,亦随从护卫。披金甲,左执龙环,右执虎环长刀,并以金为饰。隋文帝开皇元年 (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统率关中所驻诸将之兵。《三国志·赵俨传》:“(俨)迁扶风太守,太祖徙出故韩遂、马超等兵五千余人,使平难将军殷署等督领,以俨为关中护军,尽统诸军。”官名,东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五年(717)置,掌乾元殿写四部书,领刊正官四员、押院中使一员、知书官八员,六年改为丽正修书院使。
官名。明初改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设大使、副使,典税收之事。后改府通课司为税课司,州县通课司为税课局。参见“税课司大使”。
官名。“大舟”即“太舟”。详见“太舟”条。
学校名。清朝八旗子弟进学之处。顺治元年(1644)置。初定每旗一所。康熙五十年(1711)改为每二旗一所,雍正六年(1728)复旧。每所设助教三人,满洲二人,蒙古一人; 教习七人,满洲一人,蒙古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