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前司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后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后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官名。清后期主管各海关税务行政的官员。咸丰四年(1854)设。由外国人充任,掌各海关税务司署行政及海关人员任免事项。只对由英国人把持的总税务司负责,是各海关的真正主管,而清政府任命的海关监督无权过问其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县僧会司,县各一人,为僧会司长官。品秩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掌领一县之僧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清朝
官署名。北宋太宗雍熙四年(987)置,掌京城诸寺邸店、庄园课利之物,以寺务司官兼领,上隶于三司。官署名。宋雍熙四年(公元987年)置,掌征收京城诸寺、邸店、庄园赢利之事。听命于三司,而由寺务司兼管。参
宋朝武阶官名。宋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阶官名,废。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1)审计处各股设,相当于科员。(2) 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设,由参谋总长、陆海军总长等充任,为办事处的主要职员。
见“资善堂”。官名。宋置,见“资善堂”。
官名。汉朝西域各国与汉朝交往频繁,多置有译长,或分左、右。《汉书·西域传》卑陆国有左、右译长各一人。官名,汉朝时西域卑陆国等置,掌语言、文字翻译。《汉书·西域传·卑陆国》:“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
官名。清末国子监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协掌文庙、辟雍典礼事。二人,从六品,奏补。
爵名。晋朝、南北朝、唐朝常为开国县男省称。金朝置为从五品爵,食邑三百户,无实封。元朝从五品,上用于封赠。明初置为五等爵之一,以封建国前战死诸臣。太祖洪武(1368—1398)后不设。爵名。晋代伯子男皆
官名。 西周置。掌驾车马之官。《驭弟觥铭》:“驭弟史(使)遣马。”《驭簋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