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宝章阁
官名。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始置,为贴职之一,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
官名。南宋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置,为贴职之一。
官名。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始置,为贴职之一,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
官名。南宋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置,为贴职之一。
官名。南北朝诸府长流贼曹长官。亦称长流贼曹参军、长流参军或长流参军事。
官名。南宋御营使司、宣抚使司置,助理本署公事,位在提举一行事务之下。
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城外蓝靛厂者。专习鸟枪,营兵为鸟枪护军,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设翼长一人,署翼长营总一人,营总三人,鸟枪护军参领四人,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署鸟枪护军参领十六人,分掌训练之事。
见“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宋仁宗景祐三年 (1036) 置,掌纠合宗室族属加以训导,接受族属词讼,纠其违失,有罪即劾奏,法例不能决者奏请裁决。总管宗室服属远近之数和赏罚规式,每年录存亡之数报宗正寺。设知大宗正事、同知大
官名,古代边郡统领二百家的军官。《汉书·晁错传》:“臣又闻,古之制,边县以备敌也,使五家为伍,伍有长;十长一里,里有假士;四里一连,连有假五百。”
官名,汉时东海中有投马国,其长官称弥弥。《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南至投马国,水行二十日,官曰弥弥,副曰弥弥那利。”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始置,属丞相府,东汉改属太尉府。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辞曹主辞讼事。
官署名。明朝置,隶宗人府,设经历一人,正五品,掌出纳文移。清初沿置,设经历三人,宗室、满洲二人,汉一人。康熙(1662—1722)时裁汉官缺。乾隆(1736—1795)时专用宗室二人,另有供事二人。经
清朝“军机章京”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