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左卫次官,置一人。
官名。即守宫丞。
郡分职吏名。北齐于上上郡以下诸郡均置仓督,隋唐沿其制置于州县。参见“州仓督”、“县仓督”。
见“行营都部署”。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置,为十二卫将军之一,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唐初沿置,高祖武德五年 (622) 改右领军卫将军。
唐代府兵番上制度废弛以后一种代替府兵番上的募兵。参见“十六卫”。
官名。宋朝南、北外都水丞司属官,员八人,分掌治水之事。
见“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
参见“邮传部左丞”。
官署名。即内史省,隋炀帝大业十二年(616)改,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内史省,三年改中书省。官署名。见“内史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