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西晋武帝置,为尚书三十四曹之一,设郎主其事。南朝宋,隶都官尚书。南朝沿置。北齐尚书省度支尚书置,掌戎仗器用所须事,以郎中一人领之。隋初隶兵部尚书,置侍郎一人。文帝开皇六年,置员外郎一人,司其籍
官署名。五代朱温(全忠)建国时设,掌管所辖境内的财赋收入。初名建昌院,后改建昌宫,其长官为使,以宰相任之。见《历代职官简释》。
官名。宋朝置。又称“半刺”,俗称“倅”。太祖乾德元年(963),始置于湖南诸州。二年,惩五代藩镇专擅之弊,又置于各藩镇,皆以朝臣充任。因有与州郡长官共同处理政务之意,故名。其后遂为定员。州郡之政皆需通
官名。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太宗太平兴国二年 (977),分为东、西八作副使。通常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从七品。徽宗政和二
以九品区分官员等级的制度。三国魏时改变两汉粟石品级制,始分官员为九品,晋与南朝除梁采用班品法外均沿用其制。北魏时将九品各分正从, 自正四品以下又各分上下阶。共分三十品。三国魏采用九品制时各品所属之官大
官名。隋于内侍省置掖庭局,设令、丞各二人。炀帝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掖庭局改为掖庭署,参用士人。唐复为掖庭局,属内侍省,掌宫人簿籍,设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宫教博士二人,从九品下;监作四人,
官名。金置,《金史·河渠志》载: “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尚书省以凡漕河所经之地州府官衔内皆带提控漕河事;县官则带管勾漕河事。俾催检纲运,营护堤岸。为府三,……州十二,……县三十三”。
官名。宋置,属三司。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的名籍,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审校其欺诈,批历以送粮料院。员额一人,以京朝官充任。
武官名。明洪武三十五年(公元1402年)以燕山左护卫改为金吾左卫,掌守卫皇城东面及巡警皇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孙策置,孙权曾行之。见《三国志·吴主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