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大臣
官名。清末理藩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理藩部尚书设,并为国务大臣。一人,从一品,以满人充,特简。掌领部务,参加阁议。
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改理藩部尚书为理藩大臣,为理藩部的长官。见“理藩部”。
官名。清末理藩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理藩部尚书设,并为国务大臣。一人,从一品,以满人充,特简。掌领部务,参加阁议。
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改理藩部尚书为理藩大臣,为理藩部的长官。见“理藩部”。
官名。宋置,属三司。掌文武官诸司、诸军给受俸料,批书券历,诸仓库案验而后发放。员额一人,以京朝官充任。
魏晋至隋朝,以军中无职事之官为散号官,如隋朝有四十三号将军,以加泛授。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司中庆路(今云南昆明),设使、副使等官。隶御史台。二十四年罢,二十六年复置。二十七年,升为云南诸路行御史台。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署名。西晋始置,为御史台下属十三曹之一。设侍御史掌其事,监察京都畿内诸军府长官。东晋、南朝宋沿置。其后置否不详。
宋朝官场用语。诸州禁军、厢军皆戍更,其隶州者称驻泊。凡驻泊军,若捍御边寇,则由总管、钤辖共议,州长官不得参预。事涉本城及屯驻在城兵马,即知州、都监、监押同领。若州与驻泊事相关者,即发公牒互报。
参见“工曹”。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大理院的长官,见“大理院”。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左武候为左候卫而置,为十二卫将军之一,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唐初沿置,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名左金吾卫将军。
官署名。渤海国左六司之一,置卿一人,有郎中、员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