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审右司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雍正元年(1723)设。主鞠讯囚禁。五年,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汉司官各三人,专掌该司事务。乾隆六年(1741),改为直隶清吏司。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雍正元年(1723)设。主鞠讯囚禁。五年,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汉司官各三人,专掌该司事务。乾隆六年(1741),改为直隶清吏司。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色下大夫漆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令各省旧军改为巡防队,亦称巡防营。三十三年定制,分前、后、中、左、右五路驻防,每路设统领官一人。由勇营、绿营资深而年富力强之军官中调充。掌该路各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主事。设于礼部铸印局、钦奉上谕事件处、侍卫处及内务府各司处等机构,均有额定人数。一般以笔帖式委署,由各衙门长官派委。任满可升主事。
官名。晋始置,其后历代皆置,唐代的太子主簿掌府事、考核文书簿籍、监印纸笔等,从七品上。见《通典·职官十二·太子詹事》、《新唐书·百官四上·东宫官》。
也称相者,待诏官之一,掌相面。《后汉书·皇后纪》:“相工茅通见后,惊,再拜贺曰:此所谓日角偃月,相之极贵,臣所未尝见也。”《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广陵思王荆》:“窃见诸相工言王贵,天子法也……其后荆复
官名。北周置,见“太子宫尹下大夫”。
官署名。清置,属太常寺。置满、汉、汉军博士各一人,掌考查祝文、礼节,规定仪式,并掌题奏及文书往来之事。
官名。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副长官。康熙十六年(1677)设。时为长官。额定每旗五人,共十五人。从三品。雍正元年(1723)设包衣护军统领之后,为其副。
参见“水部”。官署名。隋始置,为工部所属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制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水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渡口
官署名。宋朝卫尉寺所属机构,掌收藏兵器。官库名。见“内弓箭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