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牛
官名。 西周置。 掌放牧牛的山官。《匜铭》:“牧牛辞誓成,罚金。”
官名。 西周置。 掌放牧牛的山官。《匜铭》:“牧牛辞誓成,罚金。”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官名。辽朝设,为东京宰相府官员,在左平章政事下。
军事教官名。宋神宗时置,掌训练考核军士武艺。数年后废。军职名。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选择使臣,于每年春秋分别考核在京殿前司与马步军司所属军士的武技,称为巡教使臣,元丰时罢废。
官名。战国秦置,县司马令史的属吏。主书记、会计等事务。参见“司马令史”。
官名。北魏置,由宦者充任。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八品上。北齐时属中侍中省,员二人。负责宗亲谒见时的通报、引入等事务,从八品上。官名,即中书谒者仆射,汉武帝置,
即“噶布什贤章京”。
官名。明末置。以阁臣或兵部尚书等充任,赐上方剑,于重要军事去处全权督理军务。权在总督、巡抚之上。
官名。即太常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太常卿。
元代俸禄制度。其制是禄米岁给,按品级高下规定其数额;俸钱以锭计算,每锭五十两,以品级定其额数。外官并有职田之制,无职田者酌量给粟麦。
官署名。民国时,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清朝末年,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设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采用四级三审制。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分初级、地方、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