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提举司
官署名。明朝南京工部所属机构。设提举一人,正八品,副提举二人,正九品,后革副提举。掌供办物料诸事。
官署名。明朝南京工部所属机构。设提举一人,正八品,副提举二人,正九品,后革副提举。掌供办物料诸事。
使职名。金朝勋臣死后,皇帝派官员担任送丧柩车的执引前导,称发引使。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为监鹿详稳司养鹿小吏。
官署名。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置,掌修治黄河、汴河堤岸及开浚等事。初以三部副使及判官主其事,后特置都大提举河渠司。嘉祐三年(1058)废,另置都水监领其事。官署名。宋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置,
职衔名义。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西汉多加予中朝官,位次于领尚书事,可同时加予数人。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加此者极少。三国皆置,蜀位次于录尚书事,吴
外交官名。北洋政府始设于驻外使馆,国民党政府沿置,与参赞或秘书共同掌理机要文书和调查报告事项。
官名。清末总理衙门章京之一种。咸丰十一年(1861)设。满、汉各二人。掌承发、庶务之总,综理文书、收支、庶务等事; 分配各股工作,监督各股人员办事;起草章奏;随王大臣办理交涉,担任记录;稽核各种经费收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虎贲士,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左虎贲率中士、左虏贲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汉朝王国置,掌导国王以善。《后汉书·百官五·王国》:“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国)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本注曰:傅主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也。”西汉时王国之傅,也称太傅,成帝改太傅曰傅。见
官署名。民国置。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设于各省会、各行政区、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人口稠密、工商业繁盛的地方,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选人不再守选,直接赴吏部注授差遣,称免选。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准许选人不经守选,直接赴吏部注授差遣,称为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