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秩名。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更名秩百石曰庶士。东汉复故。1、官名。古代士分上、中、下三等,庶士即下士。《国语·鲁语下》:“自庶士以下。”注:“庶士,下士也。”2、俸级名,王莽改百石俸曰庶士,三百石曰
官名。北洋政府置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负责审判事务。
又称“锡命”。春秋时期君主对臣子赏锡物品、爵位或官职的命令。《左传·成公十三年》: “君来赐命曰: ‘吾与女伐狄’。”
官名。皇帝特派的官员,地位居本衙门长官之上。宋徽宗宣和年间,除三省、枢密院、学士院外,都派遣内侍官员,称为“承受”,长官处理问题,得按他的意见办。如梁师成为秘书省承受,坐于长官、副长官之上。参看宋朝陆
库名。元置,属户部,掌宝钞、玉器。其官有都提举,正四品,提举,正五品;同提举,从五品;副提举,从六品;知事,从八品;还有提控案牍、司吏、译史、司库等。见《元史·百官一·户部》。官库名。元置,属户部。至
官名。唐朝司农寺所领诸汤监次官,各置一员,正七品下。
官署名。金朝漕运司下属机构。掌吏、户、礼三部案牍。设司吏管领科事。参见“漕运司”。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几、席器物之管理及陈设,以供各种典礼使用。《周礼·春官》: “司几筵,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掌五几五席之名物,辨其用与其位”。官名。周朝设此官,
官名,王莽置,掌察举非法。见《汉书·王莽传》。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简任。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副长官,见“法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