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阴令
官名。北魏置,为河阴县的主官。北魏迁都洛阳以后,河阴县与洛阳县地位相当,称为二县。乾隆时官修《历代职官表》卷三十二《顺天府》“北魏”条按: “魏之河阴令亦得视洛阳,称为二县,则如今大兴、宛平之并为京县也。”
官名。北魏置,为河阴县的主官。北魏迁都洛阳以后,河阴县与洛阳县地位相当,称为二县。乾隆时官修《历代职官表》卷三十二《顺天府》“北魏”条按: “魏之河阴令亦得视洛阳,称为二县,则如今大兴、宛平之并为京县也。”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道人,颁发度牒。长官为道会。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清朝设在县里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道会一人。参看《清文献通考·职
官名。北魏末置。蔡儁以平远将军任此。
官名。即黄藏丞。
官制用语,指花言巧语、巴结奉承,歪曲事实,陷害忠良的“奸臣”。《史记·赵世家》:“奸臣在朝,国之残也;谗臣在中,主之蠹也。”
官署名。明朝南京六部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原留南京之户部遂加“南京”二字。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去“南京”二字,只称户部。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留南京之
官名。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由同佥大宗正事改名,正三品,置一员。
宋朝大理寺右治狱省称。官署名。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掌审理京师百官刑狱,或皇帝指定审问的案件,以及追究官物。
① 官署名。隋朝行台省置,有监、副监各一员,丞四员。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有监一员、丞二员,掌膳羞、财物、宾客、铺设、音乐、医药事; 诸道行台尚书省亦置,有监、丞各一员,兼掌农圃监事。另有录事、典
官署。1、九卿官署。《北齐书·邢邵传》:“后杨愔与魏收及邵请置学……槐宫棘寺,显丽于中。”唐骆宾王诗:“棘诗游三礼,蓬山簉八儒。”(《骆宾王集五·久戍边城有怀京邑》)。2、大理寺的别称。古代在棘树
天子、诸侯、文官、武将的宿卫侍从官或得力属下的俗称。《汉书·酷吏传·王温舒》:“稍迁至广平都尉,择郡中豪敢往吏十余人为爪牙。”又《酷吏传·尹赏》:“令立功以自赎,尽力有效者,因亲用之为爪牙,追捕甚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