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治司郎中
官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司事。额二人,正五品。
官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司事。额二人,正五品。
农谒者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九年(510)置,属司农卿。掌监督劝勉地方农事,位流外七班。
见“翰林侍读学士”。官名。宋置,属翰林学士院,掌为皇帝进读书史,讲解经义,备顾问应对,其地位略低于侍读学士。太宗时冯元、高若讷曾任此职,后多为侍从官以上的兼职。有以台谏兼侍读者。庆历以后,御史中丞多兼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前侍中士”。
官名。宋太宗淳化五年(994)置,以朝官充任,员一人,掌文武官告身及封赠告身。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名。清末各省咨议局副长官。宣统三年(1909)置。每局一或二人,由本局议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掌协理全局事务,议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权。
即“小吏部下大夫”。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员一人,为南宫卫士令副贰,秩三百石,掌卫士,守护南宫。官名,东汉置,为南宫卫士令之副,佐令掌南宫卫士。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卫尉》。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威震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 西周置。 史之正长。 参见“史”。
官制用语。宋朝吏人出职的一项规定。吏人任职至一定年限,称年劳。按年劳,可依次迁改或补官。参见“年劳补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