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朝工部制造库二科之一。设经承等吏员办事。分掌各项物品制造与收贮之事。
武官名。清置,为神机营的主官。见“神机营(2)”。
州吏名。北魏置,《八琼室金石补正》一八《东魏凝禅寺三级浮图颂碑》列赵郡属吏甚多,有元氏督护一人,位在功曹之下。其职当在督护诸县,如汉代的督邮。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初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后,改隶王府长史司。置审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掌推按刑名,禁防横暴,使诸王无干国纪。
官名。清末各省劝业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节制并由农工商部、邮传部考查。掌全省农工商矿及各项交通事务(大员特办者除外)。设公所为衙署。
官名。晋朝置,属廷尉。由通晓法令者担任。北齐亦置,属大理寺,员二十四人。官名。为法官之顾问,南北朝置。《隋书·百官中·大理寺》:“正、监、评各一人、律博士四人、明法掾二十四人。”《历代职官简释·明法掾
分曹侍御史的合称,晋置侍御史九人,分十三曹治事,其曹名如下:一、吏曹,二、课第曹、三、直事曹,四、印曹,五、中都督曹,六、外都督曹,七、媒曹,八、符节曹,九、中垒曹,十、水曹,十一、营军曹,十二、法曹
官名。南朝梁、陈置,属司农卿。
官名。宋置,见“天章阁”。
官名。明初于各王府典服所置,一人,正六品,掌王府冠服之事。后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