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官
指各部门次于正职的副长官,亦称副贰、副职。
指各部门次于正职的副长官,亦称副贰、副职。
官名。晋朝有“典牧都尉”“车府典牧”,为“太仆”的属官。太仆在汉朝为九卿之一,掌管车马和牧畜。晋朝有时设有时不设。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晋书·职官志·太仆》。隋朝设典牧署,其官有令、有丞等
官名。春秋宋国置,《左传·襄公九年》:“宋灾,乐喜为司城以为政”,“使华阅讨右官,官庀其司。向戌讨左,亦如之”,“二师令四乡正敬享”。宋国有四乡,每乡一乡正,掌一乡政教禁令。杜预注:“乡正,乡大夫。”
官署名。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农工商学校,并审核各省实业,为民兴利。辖实业教务、实业庶务二科。置郎中二人,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主事,分司各职。
春秋晋国上、中、下三军将、佐的合称。《墨子·非攻中》: “昔者晋有六将军。”
皇太后祗应机构。辽置,见“著帐郎君院”。
官名。战国魏等国置。掌铜器铸造及保管。《魏安邑铜钟铭》: “安邑下官重(钟)。 七年九月, (府)啬夫某, 治吏狭(造)之。 ”
官名。清朝内务府武备院四库之属官。协掌督催各库匠役及制造器物事宜。
官名。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前置太医监,掌医疗之事,设少监一职,正四品,为本监长官。吴元年(1367)改监为院,遂罢。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儒学类科目。开元二年(公元714年)诏举,崔侃等二人及第。
满语官名。汉译为“尚膳总领”。为盛京三陵(永陵、福陵、昭陵)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