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清地方州之医学学官。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设,每州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沿明制设 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咨部给札。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见“地方法院分院”。
官署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位于京师东长安门外御河桥侧,为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设监督一人管理。下设大吏四人,小吏八人等员分办馆务。另设捕盗章京一人,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充,专司保护蒙古人
吏员名。汉置,属长安令,见《汉书·赵广汉传》,秩二百石,掌徼巡盗贼之事。
见“牌符”。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供乐人衣服。隶太常寺鼓吹署。
初为宰相的职衔名义。唐太宗贞观八年(634) 诏李靖“每三两日至门下、中书平章政事”。渐演为官名。金朝尚书省置二员,从一品,与左、右丞相同为宰相,掌丞天子,平章万机。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 中书省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回族教法之事。喀什噶尔设五品伯克一人,叶尔羌设六品伯克一人,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
官名。北魏置。见《魏书·恩幸·郑俨传》。参见“华林园令”。
武散官名。明置,武官正二品,升授。武散官名。明置,为正二品升授之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