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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石臣

指国家的重臣,栋梁之臣,能支撑国家的大臣。《汉书·五行志下》:“起于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后汉书·伏湛传》:“柱石之臣,宜居辅弼,出入禁门,补缺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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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东汉顺帝汉安元年 (142)始置,员一人,秩六百石。官名,汉置,为承华厩长官,属太仆,掌管厩中政令。《后汉书·百官志》“太仆”条注引《古今注》说:“汉安元年七月,置承华厩令,秩六百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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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掌理库事。设二人,后藏设一人,为四品官。遇有缺出以叶尔仓巴、协尔帮、大中译及济仲喇嘛升补。又后藏增设小商卓特巴一人,缺出以岁琫喇嘛、森本喇嘛升补。西藏官名,掌

  • 警保司郎中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保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保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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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元朝置为侍正府长官,正二品,置十四员,掌宫廷近侍事务。下置同知二员,正三品; 佥府二员,从三品; 侍判二员,正四品; 经历一员,从六品; 都事一员,从七品。官名。元置,为侍正府的主官,见“侍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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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挽郎

    执事于皇帝、皇后等丧礼之仪仗队员。南朝宋、陈、北魏、唐朝、宋朝置,均选品官子弟担任,为入仕途径之一。南朝宋制,选六品以上子弟为之,人数自二十至六十不等。北魏制,被选挽郎后,可除奉朝请或将军府参军等官。

  • 郡佐

    郡守(太守)属吏的泛称。秦和西汉郡守属吏有丞,为郡守之副;边郡有长史,掌兵马;郡尉佐郡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汉景帝中二年改称都尉。到东汉,郡太守的属吏除丞(边郡丞为长史,掌兵)、都尉外,还有功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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