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信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拟伏波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改拟光烈将军等号。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拟伏波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改拟光烈将军等号。
官名,即“传舍吏”,为管理传舍的小官吏。参看“传舍”、“传舍吏”条。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置于江南西路,以赵鼎充任,掌一路行政、军旅之事。属佐有参谋、参议、主管机宜书写文字各一人,干办文字三人,准备将领、差遣、差使各五人。四年,又置于荆湖南路。五年,复置于
官署名。明朝内府置。设掌印太监一员,佥书近侍、看时近侍无定员。掌观察气象,测候灾祥,并会同钦天监经管每年造历之事。官署名,为汉朝气象机关,属太史,掌候日月星气。其长官为丞,有待诏四十二人,十四人候星,
周朝诸侯之长。《尚书·周书酒诰》:“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召诰》:“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侯、甸、男邦伯。”指州牧、州刺史。《书·召诰》:“命蔗殷,侯甸男邦伯。”注:“邦伯,方伯,即州牧也。
官名,也写作“廱太宰令”,西汉置,掌雍县五畤祭祀供品,有丞为副。《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有雍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参看“雍畤”条。
同“内城巡警总厅军装所”,参见该条。
官长,掌民事。《左转·昭公十七年》:“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疏:“天瑞远,民事近,为民之师长,而命其官以民事,则为不能致远瑞故。”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为达赖宫中之官。员额一人,随侍达赖起居,其对下对外的权力甚大。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明置,为侍卫武官。任此官者为公、侯、伯、都督、指挥的嫡次子。见《明史·兵志一·侍卫上直军之制》。武官名。明置,择公、侯、都督及指挥嫡长、次子为之,俸秩视八品,侍卫直宿外,或令署各卫所事及听差遣,
官名俗称。亦称房官,即同考官。因明清乡、会试时,同考官各居一房,分卷取士,故名。时有十七房、十八房、二十房之称。详“同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