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造盩
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战国策·楚策一》记棼冒勃苏说:“臣非异,楚使新造盩。”鲍彪谓是楚官名。缪文远《七国考补订》说:“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简文有‘新(造)尹’,或即《国策》所云之新造盩。”
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战国策·楚策一》记棼冒勃苏说:“臣非异,楚使新造盩。”鲍彪谓是楚官名。缪文远《七国考补订》说:“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简文有‘新(造)尹’,或即《国策》所云之新造盩。”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即“弘义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汉置,为持书侍御史的省称,掌评全国审判定案中的疑事。《后汉书·隗嚣传》:“申屠刚、杜林为持书。”注:“持书即持书侍御史,秩六百石。”参看“持书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条。
官名。清置,为銮仪卫的主官。见“銮仪卫”。
官署名。①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546)置为尚书省十二部之一,设郎中等官,职掌有关山泽、园囿、草木、鸟兽之政令,掌其出产、供应之节制,禁人随意采猎。西魏末至北周仿《周礼》建六官府,遂为地官府诸司之一,设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置,隶詹事院。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隶徽政院。秩从五品,掌事产、户口、钱粮、造作等事。设达鲁花赤一人,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
官名。见“司属寺”。
官名。战国秦置。守城官吏。城上分段防守,每段称署,主管官员称署君子。《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戍者城及补城, 令姑 () 堵一岁,所城有坏者,县司空署君子将者,赀各一甲”。
官名。宋初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义郎。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御伯中大夫置。仍属天官府。员二人,正五命。随侍于皇帝左右,掌管皇帝所用的书籍,可被派出使敌国及执行其他使命。下设纳言下大夫、纳言上士、纳言中士以佐其职,领给事上士、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