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点寺务司
即“寺务司”。
即“寺务司”。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始置于太常寺,掌享祭洒扫之制,长官汾祠令一员,次官令一员,另有庙干二员。
官名。明朝太仆寺所属各群之长。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群头置,每群一人,不入流。掌各群牧养马匹之事。官名。明置,为牧监的属官,掌收养马群。参见“牧监监正、监副”。
犹言臣下、臣子、百官。《后汉书·公孙述传·论》:“及其谢臣属,审废兴之命,与夫泥首衔玉者异日谈也。”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勋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四品,掌常州、湖州二路茶园户二万三千,采种茶叶,供应内府。隶宣徽院。设于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辖七提领所,每所设正、同、副提领各一员
仓部郎中、仓部员外郎通称。
官名。南朝梁诸王国置。北齐除皇子王国外,其余王国及公侯国皆置。隋因之,每王国置一人。
①君长。《墨子·尚同上》: “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正长。”②百官群吏之长。《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③ 乡里之长。《墨子·尚同
官名。北洋政府置于蒙藏院与东省特别区法院,掌翻译事务。
官署名。南朝梁置,为东宫诸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