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军器所
官名。北宋末年始置,全称为提举御前军器所,领制造兵器之事。南宋改置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
官名。北宋末年始置,全称为提举御前军器所,领制造兵器之事。南宋改置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掌赞尚书整理部务,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尚书有事故时,代行其职权。宣统三年(1911)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官名。北魏始置,为光禄勋副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置为光禄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历代沿置,亦称“光禄寺少卿”。隋初置一员,正四品上,炀帝增为二员,从四品。唐因
即“折冲都尉府”。官署名,为折冲都尉府的简称,详“折冲都尉府”条。
见“抚谕使”。官名,或称抚谕使,掌管安抚慰问事。参看“抚谕使”条。
宦官名。明朝内府钟鼓司置,掌内乐、传奇、过锦、打稻诸杂戏,以供娱乐,无定员。
官名。元置,秩从三品,员额二人,为太医院的佐官。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广东部分置,各一人,正五品。参见“广东部”。
官署名。唐朝少府监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去方字。参见“织染署”。
见“左韶舞”。
同“修闾氏”,见“修闾氏”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