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御史中丞别称。
吏部及其所属各司的别称。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置,属农商部。其职掌为:一、农业、林业的保护、监督、奖励、改良;二、农产物、蚕丝;三、耕地整理、水利;四、气候测验、天灾、虫害的预防善后;五、官有荒地处分
官名。即“贵州清吏司员外郎”。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设军法司,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法局,以局长为主官。局由分庶务,卫生两科。北洋政府时期复称“军法司”,参见该条。
即“西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即“南主客郎”。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制造靴鞋。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清朝对地方州县中典史、吏目、巡检等一些佐杂官员的称呼,含有一定轻蔑之意。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 (1911) 设。一人,简任。掌领本厅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