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承宣

承宣

官名。①即枢密院承旨,后晋高祖天福五年(940)改。② 宋朝承宣使省称。


1、官名。五代时后晋高祖天福五年改枢密院承旨为承宣。宋朝改方镇留后官为承宣使。参看《旧五代史·晋高祖纪》和“承宣使”条。

2、官署名。明清两朝在各省设承宣布政使司,其长官为布政使,掌理民政。清朝末年在各部设承宣厅,以左右丞领厅事。见《明史·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

猜你喜欢

  • 澹酋

    官名。南诏官,下府主将。

  • 寺互狱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属中尉。寺互掌官府门禁。寺互有狱,以拘系犯人,以寺互令及丞主管之。王温舒为中尉,穷治奸滑,大都收系于都船与寺互两狱,见《汉书·王温舒传》。东汉废。

  • 右司武上大夫

    参见“司武上大夫”。

  • 监津掾

    郡分职吏名。东汉置,《后汉书·百官志五》引《汉官》,河南尹所属有监津掾,属于道桥掾、史一类。参见“道桥掾史”。

  • 直勤

    北魏鲜卑语的音译。亦作直懃,将指北魏皇帝的嫡系子弟。《宋书·索虏传》: “(拓跋)晃子濬字乌雷直懃,素为(拓跋)焘所爱。”

  • 税课司郎中

    官名。清末度支部税课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所管事宜。

  • 路兼理司法长官

    宋制,于诸路设监司,除提点刑狱司专掌司法事务之外,还有安抚使、转运使和各种提举使,都是兼理司法的长官。各州、府的狱讼案件,照例要按期申报各监司。这许多监司衙门,都是各州县的监督机关,对于疑案随时可以举

  • 文选清吏司郎中

    简称文选司郎中。明清吏部文选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 (1396) 改选部郎中设,一人,南京吏部文选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郎中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

  • 正俸

    清朝官员之俸饷。指王公百官额定之俸禄。有俸银、俸米、俸缎等名目。凡官俸皆分别依等发放。宗室之俸分二十一等,公主格格之俸分十四等,世爵之俸分二十七等,文职官之俸分十等,八旗武职官之俸分九等,绿营武职之俸

  • 官计司

    官署名。西夏元昊建国初期设置。掌文武官员的注籍应选、人事调补。官署名。西夏设置,掌管夏国文武官吏选补之事,以官计使为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