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师
明清乡试、会试中举人、贡士对荐举本人试卷的同考官之尊称。同考官各居一房,试卷首经其审阅,选中者送主考或总裁裁定后方能取中,因有此称。
明清科举之制,乡试分若干房,每房有一名同考官,试卷必须经过某房的同考官选荐,方能取中。因此举人对荐举其试卷的同考官尊称为房师。
明清乡试、会试中举人、贡士对荐举本人试卷的同考官之尊称。同考官各居一房,试卷首经其审阅,选中者送主考或总裁裁定后方能取中,因有此称。
明清科举之制,乡试分若干房,每房有一名同考官,试卷必须经过某房的同考官选荐,方能取中。因此举人对荐举其试卷的同考官尊称为房师。
官名。唐高宗显庆五年(660) 改左府将军置,龙朔二年(662) 改左奉宸卫将军,后定名为“左千牛卫将军”。
官名。北周始于诸王府置水曹参军,《周书·艺术·姚僧垣传》记僧垣子最,“授齐王宪府水曹参军,掌记室事。”隋于诸王府置水曹行参军。唐武德中复于亲王府置水曹参军事,员额二人,秩正七品下,掌舟船、渔捕、刍草。
满语官名。汉译作“珠轩长”。清朝东北吉林松花江乌拉地方打牲牲丁的劳动组织称“珠轩”,每株轩三十人,设正、副珠轩长各一人,专门负责捕鱼、捞珠及采蜜、采松子等各项采捕差务,由内务府都虞司所属打牲乌拉处管理
官学名。据清《光绪会典》卷六记载,各厅均有儒学,分别设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等,每厅仅设一人,掌所属儒学事务。大概教授仅设于直隶厅,教谕仅设于散厅,学正、训导则直隶厅与散厅均可设置。
官名。西汉置,为詹事的属官,或用中人或用士人。《汉旧仪》说:“食官令,秩六百石,丞一人。”主管中宫饮食及向皇帝上食事宜。成帝鸿嘉三年(公元前18年)并归大长秋,东汉不置。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九农正之一。蔡邕《独断》说:“夏扈氏农正,趣民芸除。”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置,置司于中兴路(治今湖北江陵),监治中兴、峡州、蕲州、黄州、襄阳等本道诸路,并兼劝农事,隶御史台。又称荆南按察司。设使、副使等官员。至元二十八年改名山南江北道肃政
宋朝小学职事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在京小学置,员二人,掌学生名册,纠程课不逮者。宋太学职事名。宋代太学置集正二人,掌管学生名册,督促学业后进的学生。斥退学生时,由一集正宣读弹文,另
文书名。清朝指各衙门来往文书未及盖用堂司印信者。至道光十九年(1839)始定: 嗣后平常日行事件毋许擅用,如有紧急文移不及用印则可行,应于文后注明后补印文。
官名。唐朝置为太子内官,三员,从八品。,东宫裁剪、缝纫与织绩,隶司则。女官名。唐代太子内官中有此官,从八品,掌裁缝纺织等。见《新唐书·百官二·太子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