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元驸马名。蒙古语,意为“婿”。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设于各县,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都纲。武宗至大四年二(1311)月,仁宗登极,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遂废。
文书制度。亦作“发钞”。清制,明发谕旨和经皇帝批阅应交在京衙门知道或办理的奏折,下内阁后由满票签处传知有关衙门抄回执行。此外,经皇帝批示过的题本由红本处交六科传抄。
监狱名,又名掖庭狱。详“掖庭狱”条,参看“掖廷”条。
辽朝宫帐名。太祖置,又称“算斡鲁朵”。契丹语腹心曰“算”,宫帐为“斡鲁朵”。以心腹之卫置,后又增渤海俘户、锦州户。宫帐在临潢府,陵寝在祖州东南二十里。有正户八千,蕃汉转户七千,出正丁一万六千,蕃汉转丁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太祖阿保机置六部奚,命勃鲁恩主之,为辽有奚王之始。终辽之世,一直为奚族的最高长官,统领奚族军民之政。亦称“奚六部大王”、“六部奚王”、“奚部长”。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文化事项。下设干事。
官名。清代监察御史有专巡视山东、河南工务御史一人,掌纠工务奸伪不法。称巡视工务御史。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吏名。辽朝北枢密院佐吏,在掌北院头子事下。
官名。元至元七年(1270)始于中书省置,隶客省使,初仅二员,后增至三十三员,掌奏事给使差遣之役。明洪武七年(1374)沿置于中书省,设十人,秩从八品。九年改为中书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