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大监刘阿素墓志》:“同火人典御监秦阿女等痛金兰之奄契,悲红颜而逃年,乃刊玄石,述象德音。”(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二九)。
官名。五代置。宋初用为武臣阶官,不领本职。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 改从七品。 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显郎。
任官的资格。唐制凡参加流内官铨选者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格,称为官资。包括前资官和有出身人。
刑部之别称。
①初指无官职的士人。两晋南北朝时,官员因失误削除官职,或以白衣守、领原职,遂成为一种对官员的处罚方式。《晋书·外戚传》: “其后司隶校尉刘毅劾之,应至重刑,武帝以旧恩,直免(羊诱)官而已。寻以(甘露亭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掌治疗民庶疾病,下设小医上士以佐之。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官名。北周置小医下大夫,正四命,为太医下大夫的副职,兼治百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医,其军阶分别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陆军医疗事务。
官名。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初置铁冶所,共十三所,分属于所在府州,每所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初时大使秩正八品,副使秩正九品,后均改为未入流。清代不设。
官名。见“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
官名。①殷朝五官之一。《礼记·曲礼下》:“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②西周掌百官狱讼刑罚之官。《牧簋铭》: “王若曰: 牧,昔先王既命汝乍司士,今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