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律学博士

律学博士

官名。①沿“律博士”。②唐朝国子监置律学,初设博士一员,后增至三员,从八品下,掌教授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兼格式法例; 高宗显庆三年(658)废学,以其隶大理寺,龙朔二年(662)复置学,再隶国子监。北宋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二员,从八品,掌传授法律及校试之事。


官名。唐置。《新唐书·百官三·国子监·律学》:“律学,博士三人,从八品下;助教一人,从九品下;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律令为专业,兼习格式法例。”宋设律学博士二人,掌传授法律及校试之事。见《宋史·职官五·国子监·博士》。

猜你喜欢

  • 拜察默拖喇哈番

    满语官名。汉译为“监察御史”。

  • 九扈

    官名。少暤时主管农事。《左传·昭公十七年》:“九扈为九农正。”注:“扈有九种也……以九扈为九农之号,各随其宜以教民事。”《尔雅·释鸟》扈作“”,为农桑候鸟,借以作农事官名。汉张衡《东京赋》:“嘉田畯

  • 掌阙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一1085)改制后,吏部置,掌官阙。

  • 赤县令

    官名。(1)唐制以县治与京都三府府治同城的县为赤县。京兆府所属有长安、万年二县,河南府所属有河南、洛阳二县,太原府所属有太原、晋阳二县,共为六县。赤县令掌赤县之政令,员额各一人,秩正五品上,高于一般县

  • 正参军

    南北朝时参军等级之一。高于行参军。亦直称为“参军”或“参军事”。官名。南朝陈时称由朝廷任命的参军为正参军,由本府自行任命的参军为板参军。参见“行参军”。

  • 减俸

    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同年又规定减俸为文官惩戒的第三种。时间为一月以上、一年以下,数额为月俸的十分之一以上、三分之一以下

  • 都则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八则治理都鄙。《周礼·秋官》: “都则,中士一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四人,徒八十人”。郑玄注: “都则,主都家之八则者也。”贾公彦疏:“郑(玄)知主

  • 仪仗都部署

    官名。宋太祖建隆(960—964)中置,掌南郊仪仗之事,设副都部署佐之。后不常置。

  • 右大理监

    官名,即廷尉监。掌刑狱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参看“大理”条。

  • 十一公

    王莽时称四辅三公四将为十一公。四辅是:安新公太师王舜,就新公太傅平晏,嘉新公国师刘歆,美新公国将哀章。三公是:承新公大司马甄邯,章新公大司徒王寻,隆新公大司空王邑。四将是:广新公更始将军甄丰,奉新公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