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奉
官名。明洪武二年(1369)置为翰林院属官。正七品。十四年革。
官名。明洪武二年(1369)置为翰林院属官。正七品。十四年革。
海关工务部营造科洋员,地位次于营造司。见“工务部”。
官名。①清朝出使大臣之属官。又称“参赞官”。光绪元年(1875)始设。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后分三等,头等正三品,二等从四品,三等正五品,俱奏补。三十二年定员额,头等无定员,二等每使馆一人,三等八人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奉旨以某官用者之特旨班次。乾隆四年 (1739) 定,凡特用指明分至何部者,先在该部额外上行走,遇缺题补实授,未指明何部者,掣签分部学习行走,遇缺由部照例铨补。
即尚书台。国其官署设于宫中,故名。《后汉书·黄香传》:“赐以督责之职,任之宫台烦事。”香曾任尚书令。即尚书。汉朝称尚书为中台、尚书台;因其官署设在宫中,因而也称宫台。《后汉书·黄香传》:“愿乞余恩,留
官名。五代南唐置,以朝士充任。北宋太宗淳化元年(990)再置,以朝官充任。仁宗天圣十年(1032),始以特恩加授外官,遂兼为贴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三馆并入秘书省,用为贴职。哲宗绍圣
官名。亦称殿中御史。三国魏始置,员二人,七品,居宫殿中纠察非法,隶御史台。西晋员四人,东晋减为二员,七品。南朝沿置,宋七品; 梁增为四员,流外七班,陈亦为流外官。北朝地位较重。北魏或掌宿卫禁兵,孝文帝
官署名。据《汉书·地理志》南海郡中宿县置,当为职掌陂湖水利的机构。官名,汉朝南海郡中宿县有此官,掌水利之事。《汉书·地理志下·南海郡》:“博罗、中宿有洭浦官。”
皇帝的祖母称太皇太后。《汉书·外戚传》:“汉兴,因秦之称号,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適(嫡)称皇后,妾皆称夫人。”《资治通鉴·汉文帝后元七年》:“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
官名,秦置,为狱官,掌典文学。《史记·蒙恬列传》:“恬尝书狱典文学。”注:“《索隐》曰:谓恬尝学狱法,遂做狱官,典文学。”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始置,管辖行在宗子,设权主管一人领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