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右神策军护军中尉。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教育事项。
见“特奏名”。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见“特奏名”。
明清对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之合称。因其均有监察稽核,建言朝政,纠弹百官之责,故亦统称为“言官”。明代六科与都察院分别独立,通称“两衙门”,至清雍正 (1723—1735) 以后六科并入都监院
官名。①清朝绿营军将领,即“营”之统兵官。位于参将之下。初制正三品,顺治十年(1653)改从三品。统班一营之军务,分属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管辖。又有为总兵总理营务者,称镇标中军游击。水师中亦设。②
官名。隋置,属翊卫府,掌侍卫。见《隋书·百官下·十二卫》。
①官署名。(1) 西魏、北周天官府简称。(2) 吏部别称。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至中宗神龙元年 (705) 吏部改名。后代即沿称吏部或其首长。(3) 太平天国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天、
官名。明清刑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1403—1424)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定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署名。金置,属尚书省。设局长,秩从八品,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副局长,秩正九品,佐助局长理事;管勾尚书省乐工,从九品,管理尚书省的乐工。
武官名,三国魏置,掌征伐。《三国志·魏书·郭淮传》:“文帝即王位,赐爵关内侯,转为镇西长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