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区划名。古代称邦畿千里之地为县。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大国常于新兼并得的土地置县。其后,逐渐推广到内地。王畿内都邑为县,诸侯境内之地亦置。新兼并得边远地置郡,郡虽大于县,地位却低于县。战国时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司市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市司长官,员一人,掌市场的管理、收税及核准度量,并兼管钱币的铸造。下设小司市上士以佐其职。领均工中士、平准中士、泉府中士等官属。正四命。
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属官。见“总统府军事处”。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尚书左选置。
官署名。辽朝置,掌太和宫所属各地兵丁。太和宫共有南京、西京、奉圣州、平州四处提辖司。
官署名。元朝置。建置、品秩、职掌、设官皆同大都太仓。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负责边境侦察敌情的小吏。《韩非子·说林上》: “子胥出走,边候得之。”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置,协助知院事、副知院事管理院务。
州分职吏名。晋置,见“都水从事”。
官名。三代始置。殷、周、春秋沿置。王室为卿爵,诸侯国或卿爵、或大夫爵,为国君重要辅佐大臣之一。春秋鲁、宋等国又设大司寇、少司寇,郑国有野司寇。战国时或称邦司寇。主刑狱诘盗,督造兵器。西汉衰帝元寿元年(